江苏吴江违法占地调查:以租代征村民土地建钢厂
国家在“十—五”规划中规定2010年耕地保有18亿亩,以解决好我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2008年10月,中央在第17届中央委员会第3次全体会议上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再次强调“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然而,江苏省吴江市汾湖经济开发区为了地方利益竟置国家政策于不顾,以租代征村民土地百余亩设立工业区,建起了大小不一的钢厂近十家,给地方农耕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采访中,吴江市有关管理部门承认这些钢厂至今未办理任何手续,而吴江市的分管领导却以属地管理为由推卸责任。
在吴江市汾湖经济开发区三好村工业区,记者看到一大片违建的小钢厂被农田和鱼塘包围其中。细数了一下,共有8家大小不一的钢厂。据当地村民介绍,建这些小钢厂所用的土地全部是向村委会租用的。在村民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三好村村委会。村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土地十分紧张,若要租地办企业,必须找村委会吕书记或者村委会干主任才行。
由于这些小钢厂大多没有厂名显示,记者通过暗访,摸清了这些小钢厂的基本情况。据了解,这8家小钢厂的老板均是本地人,小钢厂也都是近两三年才陆续建设并投产的,主要以生产各种规格的扁钢、方钢、铁艺材料为主,厂区所用土地均为租用,每亩土地每年的租金目前在3000元左右。
在吴江市,记者先后到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汾湖经济开发区管理部门进一步了解这些小钢厂的手续审批情况,但这些管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却称不知情。
采访中,吴江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大队的王队长向记者表示,若是这些项目没有办理土地手续,我们一定会严查,并对记者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查询。在了解到这些钢厂项目没有办理任何土地手续时,王队长称还需调查一下国土资源局汾湖分局是否处罚过。在证实汾湖分局对这些钢厂项目占地仍不知情之后,记者质疑王队长:不是每年都有多次的土地巡查吗?为何在巡查中未发现这些非法占地项目?而王队长辩称:人员太少,这些钢厂位置比较偏僻,所以未能发现。
吴江市规划局分管规划的朱副局长也告诉记者,从目前查到的资料看,规划局是没有审批过这些钢厂项目的。既然未通过规划审批,为何至今也未在规划监察中发现呢?朱副局长称,在监察上实行属地管理,而且规划监察大队今年才成立,机构还未完全运转起来,并且监察主要是在规划审批之后的监察,所以很难发现这些未经规划审批的项目。
而在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建设的周副局长更是惊奇地告诉记者,没有听说过这些钢厂项目,什么手续都没有,是违法建筑。既然是违法建筑,为何至今都未被发现并查处呢?周副局长称,现在实行属地管理,而且监察执法权在城市建设管理局。
吴江市这些管理部门的说法与态度惊人的一致,既然都称是属地管理,那么汾湖经济开发区应该对这些情况蕞清楚。然而,让记者惊讶的是,汾湖经济开发区管理部门竟与吴江市有关部门的说法一样:不知情。这些管理部门集体不知情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内幕?
面对如此行为,吴江市相关部门知情后又是如何进行处理的呢?
吴江市规划局朱副局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周副局长均称执法权在城市管理局,而吴江市城市管理局通过吴江市委宣传部转达记者,执法权实行属地管理,由汾湖经济开发区分局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周副局长还称,由于实行属地管理,汾湖经济开发区分管土地、建设的领导是排名前列责任人,而且建设处罚要在规划处罚以后才能处理,所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只能是等规划部门处理完了才能再处理。
吴江市分管土地的沈市长和分管建设的倪市长均通过宣传部告诉记者,权力已下放到汾湖经济开发区,应该由他们去处理。吴江市纪委曹主任表示,要等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等部门处理完了,根据他们查处的情况,再处理涉及人的问题。而汾湖经济开发区则称,这些厂是以前的村办企业,属历史问题,不好处理。然而,近两三年才建起来的企业为何一下子就成了历史问题?
在查处违法行为面前,吴江市有关部门都玩起了“躲猫猫”,打起了“太极拳”,吴江市汾湖经济开发区以租代征村民土地建工业区的违法占地行为将如何处理,本报将继续关注。(来源:中华建筑报 作者:许竹 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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