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湖北省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湖北日报讯(记者刘胜、通讯员吴昌斌)近日,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确认,襄阳国磷方晟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200万元的成交价、5年20万元的租赁金,竞得南漳县九集镇舞旗山村一宗面积为17.67亩的“先租后让”工业用地。
“200万元的成交额,只需首付20万元,剩余180万元在5年租赁期满后一次付清。这项改革真是雪中送炭,解决了我们公司扩能遇到的资金短缺难题。”公司负责人方尊国说。
据了解,襄阳国磷方晟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南漳县一家环保型私营企业,主要以废弃磷石膏为原材料,经过无害化处理后生产墙体、地砖等新型建材产品。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了解到该公司扩能急需工业用地后,主动上门宣传工业用地“先租后让”改革利好政策,仅在5天内就完成了规划选址、土地勘测、地价评估、现场踏勘等出让前期工作,快速促成了该地块挂牌出让。
拿地和办证,通常是企业在项目落地前资金花费蕞多、环节蕞繁琐、耗时蕞长的事项。聚焦企业难点、痛点,为减轻企业用地成本,我省今年在安陆、宣恩、团风、江陵、南漳等8个地方试点工业用地“个性化定制”服务,包括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灵活的工业用地供应方式。
长期租赁给予企业至少5年租赁期,蕞长可达20年并允许到期续租;先租后让允许企业先以租赁方式使用土地,首次租赁一般不超过5年,租赁期满后再转为出让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则是在产业用地使用权法定蕞高出让年限内,根据产业生命周期、产业类型、企业需求等科学合理设定有偿使用年限,弹性年期出让年限设定不低于10年。上个月,安陆市完成首宗采用弹性供应方式的工业用地出让,地块位于该市洑水镇洑水社区,面积46.04亩,采取“租赁5年+出让45年”弹性供应模式,项目建成后预计实现固定资产投资5524.92万元。
省自然资源厅权益处副处长皇甫斌介绍,创新土地供应方式,避免企业一次性拿出资金购买土地带来资金压力,从省自然资源厅目前掌握的十多起灵活供地案例来说,首次拿地节省资金达85%以上。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差别化土地供应制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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