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芦苇收割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芦苇收割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周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6招标范围:太湖湿地芦苇收割、转运及自行处理,外芦约600亩,内芦约1020亩
2.8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甲方(招标人)验收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1)报名及招标文件地点: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时间为 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30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至4:30。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者需同时提供(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7月-2024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3日14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周铁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7月-2024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投标保证金票据
注:(1)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6.付款方式:芦苇收割完成及时转运清离现场并通过甲方(招标人)验收要求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余款在通过市级验收后付清。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1本工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赔偿发包人一切损失。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周铁镇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30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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