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怡园新苑1幢310室、车库45室)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怡园新苑1幢310室、车库45室)
申请人邵进泉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2月2日向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邵广银于2023年12月5日去世。邵广银与顾和英系原配夫妻,顾和英于1997年去世,顾和英去世后,邵广银未再婚;二人共有子女1名,即邵进泉(独生子女);邵广银的父母均先于邵广银去世。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怡园新苑1幢310室、车库45室。
三、被继承人共有继承人1名,即邵进泉。根据不动产继承确认书明确:上述不动产权由邵进泉继承。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六十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崇川区人民中路138号房产交易大厦二楼受理科),联系电话:。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