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土告字[2021]040号 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一宗工业用地出让公告
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一幅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工业“标准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等相关要求:详见临自规[2021]180号、《临海市工业项目“标准地”用地履约协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临海市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行为或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得入选人须5个工作日内,到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即视为成交,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非临海工业企业须在1个月内在临海市内注册成立新公司,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1个月内,须与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临海市工业项目“标准地”用地履约协议》,方可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公证处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手续。若竞得人逾期签订《临海市工业项目“标准地”用地履约协议》的,则视为违约,无权要求退还竞买保证金。
四、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该地块的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服务电话:;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有关拍卖出让文件资料,竞买人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六、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2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付利息。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竞得人须于2022年2月10日前到税务部门缴纳出让金总额50%(含定金),余额部分在2022年7月8日前全部付清(不计息)。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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