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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桥21-250)关于钱仕明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公告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塘桥镇牛桥村马嘶组房屋由钱龙兴建造,钱龙兴和王梅芳是原配夫妻,生有两个子女,是钱士明,钱明芳,现经全体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同意将塘桥镇钱龙生房屋及宅基地转移至钱士明。徐杏花持有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转移登记。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日受理了该登记申请,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张家港市塘桥镇为民服务中心楼不动产登记窗口。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簿颁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为民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

  公告单位: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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