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东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
宜兴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处罚强制信息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宜兴东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22-12-12 13:23:27 浏览次数:
014046317/2022-05835
宜兴东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
当事人:宜兴东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编号:宜自然资规罚(2022)109号
2021年4月,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该地块建设,建造的项目为综合服务中心,现场已建成,尚未投入使用。经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张渚分局授权委托宜兴市荆邑测绘有限公司对当事人所占土地实地测量,地块面积986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986平方米(建筑面积986平方米)。根据2020年宜兴市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分析,该地块地类为农用地986平方米(林地986平方米),土地权属全部为张渚镇东龙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比对,该地块986平方米均不符合宜兴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不涉及基本农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头部款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我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下:1.责令当事人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986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宜兴市张渚镇东龙村集体经济组织;2.限期15日内拆除非法占用不符合宜兴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的农用地上建造的986平方米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986平方米),恢复土地原状;3.对非法占用不符合宜兴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的986平方米一般农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罚款(计人民币14790元),共计罚款人民币14790元。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