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2023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宜兴市2023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你市呈报的2023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呈报材料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该批次由无锡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19.6122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13.839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同意将0.3429公顷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9.9551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9.6122公顷。
二、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请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集体土地,落实相关生态管控措施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组织供
地,并将供地情况按规定要求备案。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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