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人民法院拍卖宜兴市张渚镇人民北路25幢301室房地产及其车库的公告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宜兴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张渚镇人民北路与迎春路交汇处的东南侧,为镇中心区域,交通便利,地理位置较好。张渚镇桃溪人民北路25幢301室,设计用途:住宅;《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宜房权证张渚字第D0000894号,登记建筑面积为104.34m2,《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宜国用(2002)字第82000063号,地号:1000,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面积:20.4m2,使用权类型:出让;出让终止日期为2071年3月22日。拍卖对象位于张渚镇人民北路与迎春路交汇处东南侧的一幢五层砖混结构建筑物的第三层,建于1993年,为二室二厅一厨一卫成套住宅,有客厅、餐厅、卧室、厨房、卫生间,有南北阳台。客厅及南、北二卧地面铺竹地板,墙面涂料粉刷,夹板造型吊顶;餐厅地面铺地砖,墙面涂料粉刷,夹板造型吊顶;厨房、卫生间地砖地面,墙面贴墙砖,扣板吊顶。装修已使用多年,略显陈旧。另有自行车库一只,位于住宅楼南侧,实测建筑面积5.4m2,砖混结构,平屋面,高度2.4米,铁门。拍卖对象所在区域内现有道路已构成网格状,道路通达性能良好。主要交通干线有人民北路、迎春路、桃溪路等,附近有228路等多条公交线路经过,区域内无特殊交通管制。所在区域内达到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气“六通”的开发水平。各项公用配套设施齐全,附近有菜场、银行、学校,超市等各类公用配套设施,生活十分便利。小区周边自然、人文环境一般,环境质量一般。
评估价:33万元,起拍价:33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宜兴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宜兴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5月27日起至2014年6月11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6月23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兴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010014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教育西路51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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