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这帮人“胆啵着”真老大的!居然非法占用农用地坐牢!
原标题:宜兴这帮人“胆啵着”真老大的!居然非法占用农用地,坐牢!
也是宜居宜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
头部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
交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份蕞美答卷
为进一步加大农用地资源保护力度,有效遏制破坏农用地资源违法犯罪势头,近期,宜兴警方联合国土等部门连续查获两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并对犯罪嫌疑人蔡某明、蒯某洪等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1月份,宜兴警方根据国土部门反映的举报线索,查明犯罪嫌疑人蔡某明2009年起获得湖父镇东兴村部分闲置农用地使用权,后未经批准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用于建造房屋,之后分别转让他人用于盈利,非法获利达390余万元。
经测量,被占用土地面积为5774平方米,其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面积为5113平方米(为基本农田)。蔡某明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违规项目被依法予以拆除。
今年1月底,宜兴警方会同国土等部门在宜兴丁蜀镇联合查处一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田地案,对犯罪嫌疑人蒯某洪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调查,2011年3月以来,嫌疑人蒯某洪在租用丁蜀镇周墅社区耕地土地中,未经批准擅自圈占42亩(约为28082平方),用于建造房屋和铺设场地企图用于经营活动,在向相关部门申领营业执照时被依法查获。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具体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还有果园、桑园、茶园等园地也是农用地。
头部,实施了非法占用农用地并改作他用,这是指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而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后将其作其他方面的使用,如开办企业、建造住宅、筑路、采石、采沙、倾倒废物等;
第二,占用农地面积达到一定的数量,根据现有规定,行为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其他林地10亩以上;草原20亩以上,将构成犯罪;
第三,被占用的农用地遭到了毁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其间,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规定处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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