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土租协[2021]第1号
宜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租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宜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协议方式租赁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租赁公示期为: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4月2日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租赁由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拥有解释权。
(3)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租赁公告内容如有变更,将以原渠道方式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本局将对以上宗地按协议租赁方式供地。
联系地址:宜兴市解放东路191号610室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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