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模式”——浙江新土地政策
该次“嘉兴模式”意味着浙江全省范围内将推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并逐步实现与城市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同权”的健康流转模式。
这种模式的实施,意味着在原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基础上,采用新的优化组合模式,分离和优化出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并将此土地资源用做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或者在优化出的土地上面,广泛的吸引各种社会资本,来发展现代化的规模农业,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总之,该项模式的实施,将会使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促进农、工、商的立体发展,同时也将缓解因土地供应紧张导致的房价过高的局面,真正作到资源于之于民,造福于民的良好宗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经济,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这一政策的受惠者。
虽然这一试点政策的初衷是好的,但谁也不能保证政策实施后的结果会怎样,能否达到预期也是个x。但我想,政策就是这样的,基于现实矛盾的存在而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式,在解决方案实际推行中寻找方案的弊端,并不断优化方案,使得事情的进展超着预期的良性方向发展。
嘉兴模式的推行,谁也无法保证实际运行的结果与预期一样,我想此政策实施中蕞注意以下问题:
2 在实际的土地转让使用中,需要完善土地的流转程序,作到法制化运行,程序化运作,确保土地流转的合法化;
3 确实作好土地流转使用的规划布局,尽而做好招商引资,避免土地使用的浪费、污染、重复建设、不合理利用等问题;
5 农业的再发展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再发展必须作到农民为该措施的蕞终受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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