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2:姚庄镇洪福东路南、丁新路西及疏港公路西侧、东栅港东侧国有土地使用权
嘉善县人民法院关于嘉善县姚庄镇洪福东路南、丁新路西及疏港公路西侧、东栅港东侧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第二次拍卖公告
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1月12日10时至2015年11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嘉善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嘉善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地块一位于嘉善县姚庄镇洪福东路南、丁新路西,使用权面积为15304.1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地类(用途)商业服务业,终止日期2052年1月3日,土地使用权证号:善国用(2012)第00800393号。
地块二位于嘉善县姚庄镇疏港公路西侧、东栅港东侧,使用权面积为26673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地类(用途)商业服务业,终止日期2052年6月5日,土地使用权证号:善国用(2012)第00503984号。
目前土地空置,地上无建筑物,规划条件详见附件。具体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起拍价:3300万元,保证金:35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1月11日16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于2015年11月11日14时至嘉善县人民法院5号楼执行局接待大厅,由法院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2月14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嘉善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嘉善县农行魏塘支行,账号:8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晋阳西路30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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