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陶瓷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江苏宜兴陶瓷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规划名称:江苏宜兴陶瓷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
规划范围:东到蠡河,西到104国道,南至通蜀路,北到湖光路-龙背山路,总面积10.3634 km2。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
产业方向:国内一流陶瓷产业高地、工业陶瓷蕞新科技成果策源地、全国陶瓷产业总部基地。
产业定位:以陶瓷耐火行业为主导产业,优先发展高新技术陶瓷、高端耐火材料,同时适当发展新材料、精密机械和电子产业。对于不在主导产业但符合产业政策的战略新兴产业等优质项目,可适当引进,鼓励现有存量项目通过技改扩能延伸产业链,确保陶瓷耐火产业占主导地位,充分显现陶瓷产业园区的特色。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北梗河、潜洛大河、通航河等各断面所测各项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的声功能区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因子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要求,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各土壤监测点位所测的各项重金属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底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华骐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处底泥中所测的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区域底泥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园区本次规划实施后,主要污染物SO2、NOx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二类区环境质量标准;特征污染物叠加后的短期浓度均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根据园区本次规划方案,规划期内园区将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收集管网,进一步提升中水回用率,在华骐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尾水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华骐污水处理厂可以正常接纳园区废水,其尾水排放对纳污河流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根据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在严格按照相关防渗技术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后,园区本次规划的实施对周围地下水造成的影响程度较小。
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规划期园区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基本良好,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园区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江苏宜兴陶瓷产业园区依据本次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蕞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社会各界对《江苏宜兴陶瓷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公众对规划实施所在地环境现状是否满意;
(3)公众认为园区功能定位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园区在建设中需要注意的环境问题;
提出意见的公众请您留下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公众自行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或规划环评单位联系,填写并发送您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七、规划实施单位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江苏宜兴陶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江苏宜兴陶瓷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征求意见稿.docx
网站标识码:3202820041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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