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地入股探索乡村振兴与企业发展双赢新模式
9月24日,宜兴市高塍镇胥井村以闲置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1250万元,入股无锡帝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该村的纳滤膜处理制造项目,持股比例3.8%,预计年股份分红收益超18万元。(中国江苏网10月5日讯)
在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胥井村,一场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改革实践,正悄然改变着当地村企合作的传统模式,也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宁锡常接合片区”提供了宝贵的改革案例。这一创新举措不仅盘活了村集体闲置土地,更让农民在改革发展中分享到了实实在在的红利,实现了乡村振兴与企业发展的双赢。
集地入股,是村集体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的关键一步。在过去,村集体往往通过租赁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企业,虽然能够获得一定的租金收入,但权能不完整,容易引发各种问题。而集地入股则不同,它让村集体以土地资产出资入股,成为企业的股东之一,共享企业发展的成果。这种模式下,村集体的收益更加可持续,也更具保障。同时,企业也因为村集体的加入而获得了更好的“软环境”,双方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共赢。
从胥井村的实践来看,集地入股不仅为村集体带来了稳定的经济收入,更为村民提供了就业岗位。这对于推动乡村振兴、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这一改革实践也为企业提供了用地保障,推动了其扩能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值得注意的是,集地入股的成功实践并非一蹴而就。它需要政府、村集体和企业三方的共同努力和协作。政府需要提供政策支持和指导,确保集地入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村集体需要积极参与改革实践,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优势;企业则需要尊重村集体的权益,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在集地入股的过程中,如何保障村企双方的利益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胥井村的做法值得借鉴。他们通过村民代表签字并商定底价的方式,确保了村集体在入股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协议规定每年不低于8元/平方米的土地收益保底价,也为企业提供了稳定的用地成本预期。此外,企业办理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后,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这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投资的信心和动力。
当然,集地入股作为一种新的改革实践,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优化。例如,如何进一步完善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机制、如何加强村企双方的沟通和协作、如何确保村集体在入股过程中的权益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解决。
集地入股作为一种新的改革实践,为乡村振兴和企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路径。在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胥井村的实践中,我们看到了这一改革模式的巨大潜力和广阔前景。我们相信,在政府、村集体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集地入股必将成为推动乡村振兴和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小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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