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宜文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独立董事顾伟驷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房屋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陈宜文先生、林慧女士回避表决。
因公司位于东部新区的募投项目逐步实施,为方便公司集中生产、优化工序流转、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将部分人员搬迁至新厂区,致使公司松门镇东南工业区部分厂房闲置,为提高资产使用率,进一步提高股东回报率,公司拟将持有的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松门镇东南工业园区东侧B幢一层厂房及部分办公楼、部分宿舍楼出租给浙江德浔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日常生产经营、办公使用。租赁期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总面积为2,580.00平方米,租金为49.54万元/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房屋出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高端水泵业务的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在浙江省温岭市东部新区龙门大道5号1幢6楼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盖德泵业科技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行蓉女士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房屋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募投项目逐步实施,为方便公司集中生产、优化工序流转、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将部分人员搬迁至新厂区,致使公司松门镇东南工业区部分厂房闲置,公司拟将持有的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松门镇东南工业园区东侧B幢一层厂房及部分办公楼、部分宿舍楼出租给浙江德浔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交易定价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在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盖德泵业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该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以及《创业板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31号)同意注册,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7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9.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2,472,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41,254,285.56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71,217,714.4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5月19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24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结存金额为117,449.92元,明细如下表:
注1: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并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2021年6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1,217,714.4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799,777.36元,共计174,017,491.80元。本次置换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置换完毕。
注3: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159,599,241.50元,包括募集资金结存资金及尚未转出的已经审批的置换余额和发行费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监管指引第2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2021年6月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其支行或其下属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注销了除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松门支行外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松门支行提交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手续,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松门支行无直接注销募集资金账户权限,尚需上报至有管辖权限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批准。
注2:实际募集资金结存金额为117,449.92元,与上述金额的差额系已经审批但尚未转出的置换余额、发行费用。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239,498,793.40元,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799,777.36元,共计242,298,570.76元。
2021年6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1,217,714.4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799,777.36元,共计174,017,491.80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8319号),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结存金额为117,449.92元,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注1:根据2021年6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注2: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无法满足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其他途径自筹解决,截至2021年6月30日,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金额17,121.77万元及自有资金投入7,449.31万元。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全部完成,未能以投产后的承诺预计效益评价其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因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东部新区的募投项目逐步实施,为方便公司集中生产、优化工序流转、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将部分人员搬迁至新厂区,致使公司松门镇东南工业区部分厂房闲置,为提高资产使用率,进一步提高股东回报率,公司拟将持有的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松门镇东南工业园区东侧B幢一层厂房及部分办公楼、部分宿舍楼出租给浙江德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浔”)作为日常生产经营、办公使用。租赁期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总面积为2,580.00平方米,租金为49.54万元/年。
2、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房屋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宜文先生、林慧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并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3、公司本次部分房屋出租暨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的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部分房屋出租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金属制品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仪器仪表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刘强先生为浙江德浔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兼经理,薛莉女士系刘强先生配偶,担任浙江德浔监事。
9、经查询,浙江德浔、刘强先生、陈宜文先生、薛莉女士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租赁房产的价格是在参考附近地区同类商业建筑的当前市场租金水平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本次交易价格为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厂房坐落于松门镇滨海大道东侧。其中乙方承租的区域为东侧B幢一层厂房及部分办公楼、部分宿舍楼,租赁建筑面积合计为2,580.00平方米。
厂房租赁期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共计36个月。
1、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41,280.00元(¥肆万壹仟贰佰捌拾元整),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495,360元(¥肆拾玖万伍仟叁佰陆拾元整)。
1、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使用费由乙方支付,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本次向关联方出租部分房屋有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率,进一步提高股东回报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交易价格参照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已就关联出租的相关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上述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浙江德浔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执行了相应的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部分房屋出租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需要,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房屋出租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高端水泵业务的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在浙江省温岭市东部新区龙门大道5号1幢6楼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盖德泵业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的为准)。本次对外投资已于2021年8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公司名称:浙江盖德泵业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的为准);
6、经营范围: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电机制造;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本次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盖德泵业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对公司丰富产品结构,树立高端水泵品牌具有积极意义。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成立后的浙江盖德泵业科技有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浙江盖德泵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后,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并对公司的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公司将持续强化管理力度,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保证本次投资的全资子公司的高效稳健运作。
浙江盖德泵业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尚需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231号”文同意注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510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泰福泵业”,证券代码“300992”;本次公开发行22,700,000股股票,其中21,529,33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于2021年5月25日起上市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购买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南区,一期项目用地北侧,南沙河以西、鹭海路以东区块,用地面积约82.51亩(具体面积以政府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作为公司战略发展用地,解决公司建设高端水泵等项目对经营场地的需求,为相关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基于公司节能泵业务未来的发展和规划,本次在竞得上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节能泵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包括前述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购置款),项目名称和建设周期等内容蕞终以相关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对外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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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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