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2022年度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宜兴市2022年度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你市呈报的(宜)地呈字[2022]第13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该批次由无锡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27.6639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5.716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同意将11.1007公顷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同意你市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丁蜀镇查林村、新街街道梅园村共计27.6639公顷集体农用地、5.7570公顷集体建设用地、11.1007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4.5216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7.663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44.5216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市要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措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组织供地,并将供地情况按规定要求备案。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印发
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 邮编:2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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